堂主開示文章

偷盜罪

二○一四年三月廿九日
甲午年二月廿九日
張師兄義強提問:「有些同事會將公司的東西帶回家使用,請問這樣是否犯了偷盜的罪?」
偷盜有分幾種層次,如果是偷走公司的東西,將來是與這家公司所有投資的股東結罪;但是如果是偷走佛堂的東西,是與所有布施的眾生結罪,將來結果是在阿鼻大地獄。若未經過主事者的同意,擅自帶走佛堂的東西,哪怕是一雙筷子、一只鋼碗,將來是與所有布施的眾生結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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