堂主開示文章

公務人員因公殉職

二○一四年六月廿一日
甲午年五月廿四日
堂主夫人提問:「最近某位警員在隧道內被車撞死,請問因公殉職是否可以成神?又如果因公殉職可以當神,還需要再抓交替嗎?」
公務人員不論職務性質,凡是因公殉職者是不列入枉死,這是排外條款。因公殉職者大部分都能直接到聚善所,經過七七四十九天的靈光訓練後,派任為下界神祇,這是上天對公務人員盡忠職守、因公殉職所給予的獎勵。
濟公活佛師尊帶領堂主到地府遊歷,曾訪問過二位憲兵。因為地府大部分是穿著古裝,憲兵穿的卻是現代的軍裝,對比很突兀,堂主看到其中一位憲兵在操罪魂。堂主問憲兵在做什麼?祂回答在教育地府的犯魂。堂主又問二位憲兵,因何而來地獄執行公務?祂回答,原本是巡邏的憲兵,有一次剛好遇到車禍,翻車死亡,因為是在執行公務期間因公殉職,所以直接派到地府擔任地府的獄卒,專門訓練與警戒有罪的罪魂。所以堂主勉勵大家,在各行各業都能夠盡忠職守,這個陰功很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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